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

做回自己

几天前,朋友对我说起另一个朋友的故事。

这女生,刚刚和交往一年的男朋友分手。伤心欲绝,老是听着情歌就不知不觉地伤心流泪。情绪忽上忽下,偶尔晴天,偶尔下雨,让他看了伤心。他还说,女生为了这男人,改变了很多。

我说,这女生傻。

为什么要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性呢?如果是改掉坏习惯,固然是好事,我绝对赞成。比如说,戒烟戒酒戒赌,努力读书工作,孝顺父母……

可是,为了男人做自己不喜欢的事,有什么意思。

身边的男性朋友老说我女权主义。可不是?我从来都不否认。

女生要懂得爱自己,要懂得保护自己。在这个离婚容易得像吃饭的年代,女生在婚姻没有什么保障。你运气好,遇见一个爱你爱得死心塌地的男生,是你的福气。你运气不好,男人七年之痒,要求离婚,你一哭二闹三上吊都没办法哭回他的情。

就因为如此,可以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,是何等重要。即使真的做了家庭主妇,也不能把习惯、爱好、生活、性格,全部一起和爱情卖给男人。他爱的,是原本的你,如果他爱你,他不要求你的改变,也不想要你失去最初的你,那个吸引他的你。

后来,男人抛下一句“性格不合”,同女生分手了,和另一个女生交往。

你说,这样的结局,不是做回自己更值得吗?

2009年8月11日星期二

阿公的蠔干粥

上一趟回家,姐姐带我们到南华医院对面吃独臂刀的咖喱面。我因为少吃辣(经常为了不吃辣,而被爸爸说不是槟城人),就走走看看还有什么别的。发现一摊蠔干粥的生意非常好,排队打包的人很多,而且都是打包两包以上。反正没吃过,我就叫了。

我不是蠔干粥的粉丝,可是这可是我第一次吃到这样美味的蠔干粥!

回家,我马上同爸爸分享。告诉他我刚刚发现这档很好吃的蠔干粥。爸爸一直是在外头跑sales的人,什么地方什么东西好吃便宜,都瞒不过他。他马上知道我说的就是哪一个地方,哪一摊。我一直为此觉得爸爸很厉害。

爸爸说:“我不是很喜欢吃蠔干粥,可是阿公很喜欢吃,以前我每次都在那里买给他。”

哦……对阿公的一切,其实我知道得很少。阿公过世的时候,我其实已经中学了。可是小时不懂事,总觉得阿公家里吵闹,很多人,有烟味,而不喜欢到阿公家。

后来长大了,渐渐对自己的来历感到有兴趣,想要知道多一点,可惜阿公已经不在。我常常纳闷自己小时候肯定让爸爸不高兴。我每次在阿公家都会闹回家,而爸爸是个孝顺的孩子,必定定期看看他老人家。而且总坚持,一定要全家大小一起去。

爸爸并没有为此教训我,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什么。

现在想再看阿公也是太迟了,惟有吃一小碗的蠔干粥,听听爸爸讲起阿公……想象爸爸停车走大老远买一包蠔干粥,上垄尾探望阿公。

2009年8月5日星期三

还会写字吗

写过笔顺吗?

相信笔顺这玩意对八十年代出生的我们一点都不陌生。每天在功课簿出现的功课,必定有笔顺。而且,老是一写就是好几页,很累人。所以,为了回家可以不用作功课,同学之间老是比赛谁的笔顺写得最快。最高境界的时候,我们还一手握两支笔,一次可以写两行笔顺,效率非常高。

可是,这等事只能在课室里干,在家里肯定会被骂得狗血淋头。所以,笔顺一定在学校写完。那时,多希望自己是左右手并用的天才。

中学毕业以后,手写中文字的机会越来越少。除了偶尔给远方的朋友写写信或卡片,多数接触的中文,只有书本和报纸。即使自己偶尔写部落格,也都用电脑。

究竟还会写几个字?自己也无法回答。可用电脑打中文字也不无好处,我用的是全拼,所以,汉语拼音确实是进步了。

那天,我正为朋友写了一张生日卡。可是,那枝笔停在空中,不知道该如何继续,因为,忘了朋友的名字怎么写。就这样停在半空,浮现在脑海的只有她的邮址。

如果,我持续不写字,而不断地打字,或许有天我变得不会写字。可说着的当儿,我还是在电脑前,打下了我的感言。多矛盾。

你呢?你还会写字吗?还认得几个字?